环保税如何申报?这四大疑点需要弄清(吴中临湖)
- 作者:临湖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21-12-06
再过几天,就是4月了,4月开始要实施的新税种——环保税首个申报期将至。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已经在积极准备了。今天,小编就重新谈一谈环保税申报是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帮助大家理清一些疑点。
一、不是所有单位都要缴税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因此,不是所有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二、污水处理企业应分情况缴税
有的污水处理企业认为,只要排放的污水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就不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只有排放的污水没有达到标准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只对域内的机关单位、居吴中临湖餐饮业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加以处理的,可以免缴环境保护税,既处理生活污水又处理工业污水的,无法享受税收免征优惠。
其实,这些理解并不正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
1、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2、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PS: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吴中临湖、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总结一下:
1、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排放的应税水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才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否则应征收环境保护税;
2、既为区域内的社会公众处理生活污水同时又处理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企业,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同样可以享受免征优惠;
3、只有那些专门在工业聚集区域内处理工业污水的场所,才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应征收环境保护税。
三、每个排污口单独计算税额
一些规模较大的排污企业,会设置多个污染物排污口。因此,设置多个污染物排污口的企业,应当对每个排污口分别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计算税额,而不能合计计算税额。
四、产生工业噪声才缴税
目前只有工业噪声被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其他方面的噪声暂未纳入。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证明,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关键词: 环保 保税 如何 申报 四大 疑点 需要 弄清
上一篇:太仓开发区个人股东“如何分红”,税负最低
下一篇: 苏州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在线咨询: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
在线预约: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